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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个混蛋,作之助。
我一面谴责自己,一面想要挽留我的黑宝石,一面又害怕得不能自已。
都说人要失去过才懂得珍惜,我也逃不出这个定律。
我终于发现,我的黑宝石好美、太美。
从前透过红宝石的外衣看他,我就觉得他好美,因为……他是红宝石嘛,红宝石做什么我都是高兴的。
可直到剥落了他红宝石的外衣,露出他黑宝石流光熠熠的内里,我才发现,原来他的美丽与否,与他是不是红宝石无关,他的美丽、他的触手生温、他的亲切柔顺,全来自他本身。甚至脱去红宝石的外衣后,他独属于黑宝石的光芒,就更加无可遮掩地照耀出来。
更美了。
……伤痕累累,割为碎末后,反而更加放肆地美。
我是个混蛋,作之助。
我忍不住被黑宝石的美丽吸引,内心深处又惊慌失措,无所适从。
——如果我的面孔转向黑宝石,那我的后脑勺,就要面向我守候了多年的红宝石。
可从一开始,如果不是因为我的红宝石,我绝不可能买下红色外壳的黑宝石。
难道因为黑宝石太美、太美,我就可以毫无芥蒂地看着黑宝石脱掉红宝石的外壳,毫无不适地,继续把玩黑宝石吗?
——那样的话,要我置我的红宝石于何地?
那样的话,又与我背叛了我的红宝石有什么差别?!
我要否定我为红宝石付出的前半生,否定我活到现在的一切……吗?!
……我好努力撑到现在,却要我自己、否定我活下来的理由。
我、不。
我的前半生,我从前对红宝石的执着,绝、没、有、错!
我知道,错的不是我的黑宝石,错的只是我们相遇的方式。
可是……我。
我真的忍不住、真的忍不住啊,作之助。
我的黑宝石那样好、那样美,我从前没有过,以后也不会有了,就算我已经成了亲手把他碾碎的刽子手,我也真的、真的……不想放手。
不仅不想放手,还想把他握得更深、抓得更紧,完完全全地占有他,把他吞进肚里,融入血肉,永为一体。
我是个混蛋啊,作之助,我是混蛋。
一边又想着绝不要背叛我的红宝石,一边又想着不管黑宝石曾被我碎成什么样,我也不要放他走,这样好的他只能是我的……我要得到我的黑宝石的全部,我自己的,却只肯分给他一点点。
我是个混蛋,作之助。]
织田作之助思考一下。
“太宰这是在为自己注定有所保留,不能回馈黑宝石同等的一切,而痛苦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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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我真的好渴、好热,迫切地想把我的黑宝石含在嘴里,攫取他的一切。
可是,作之助。
我是个混蛋。
我把我的黑宝石弄得那样痛,如果不是他坚强,他早就痛得死掉了。
他以前那样相信我,我却反手打了他一巴掌,然后踩在脚下,用最最锋利冰冷的线,把他割得支离破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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