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曼骞和魁头,以及匈奴大单于刘豹并没有安静的等待颜良的到来,相反,他们选择了主动出击。曼骞率领七千人马,攻击颜良军左路,魁头率领一万人马,攻击颜良军右路。刘豹实力最强大,率领两万人马担任中军。
颜良脸色铁青,他发现了前面的部队,人数大概有两万人马。情况看来很不妙,敌人本来应该有四万人马,即使抛除守备大营的五千到一万人马,自己面前的,起码也得有三万人马。可是自己现在只看到了两万,这怎么能不让他心存疑虑?难道他们在等待机会吗?
死死的看着对面的刘豹,颜良一声大喝:“狭路相逢勇者胜,兄弟们,帝国的荣耀,将由我们来缔造,冲啊——”
早就跃跃欲试的秦军士兵一起发出刺耳的呐喊,所有人都挥舞着兵器,拼命催动着战马,冲了上去。秦军此次突袭大漠,都装备了最新式的铠甲和兵器。
这是吕布根据大名鼎鼎的唐刀专门改进的骑兵战刀,无论是长度还是质地,比起秦军以前的装备,都有了新的提高。为了彰显功绩,吕布特意赐名“雪饮”。新式装备更适砍劈,对于冲刺时的刺杀来说,则相应的被减弱。为了增加刀的锋利和坚固,使其即使面对精良的铁甲也能一削而过,秦军工匠进行了近一年的反复实验,最终将战刀定型。精良的装备,也是颜良敢于以一万对四万地原因之一。
刘豹不是傻蛋。要不然他也不会干到单于这个位子。他发现了对面秦军的不同,铺天盖地,四散冲杀。自己的人根本没有抵挡的余地,两军一交手,手下儿郎的兵器就被削断,匈奴人的皮甲根本阻挡不住秦军的战刀,而他们自己地弯刀。砍在敌人的盔甲上,却只能留下一道砍痕。根本伤不到敌人地筋骨。
匈奴虽然马上功夫了得,但他们却是半路出家的和尚,哪里比得上受过正规训练的秦军?双方对冲而过,匈奴人损失近五千人,而秦军只损失了八、九百人马。
看到这个比例,刘豹的脸一下子就变白了。匈奴和鲜卑向来是面和心不和,当年在檀石魁时期。两族还爆发过大战,只不过他们是失败的一方罢了。要不是现在的情况不是很好,吕布咄咄逼人,他们两个民族也不可能联合在一起。如果自己把精锐都损失在这里,怕是解决了秦军之后,鲜卑就要向自己动手了。
想到此节,刘豹一声大喝,一挥手中的马刀。喝道:“颜子美,我等和你无怨无仇,何故苦苦相逼?”
颜良呵呵大笑,他怕对方有意拖延时间,也不答话,冲着身边地将士吼道:“弟兄们。狭路相逢勇者胜,冲啊——”
秦军在第一次冲锋中,已经建立起了莫大的信心,也没有开始时的那种压力,见主将下令,都齐声呼喝,挥舞着手中的马刀,再次冲了上去。
刘豹现在连肠子都要悔青了,他做梦也没有想到,秦军的战斗力会如此强悍。再这样下去。自己的部队怕是剩不了多少人了。可此时又不是犹豫的时候,他一咬牙。喊道:“杀——”
两军再一次相撞了,但匈奴人已经没有了开始时的勇气,此消彼长之下,他们地损失更大。刘豹拼命挥舞着马刀,他的战刀,是从西域传过来的,锋利无比,刀柄处雕刻着一个狼头。他给这柄刀娶了一个好名字,狼牙。今天的战场上,狼牙终于体现出它应有的威力。秦军精良的盔甲也阻挡不了他地宝刀,衣甲平过,血如泉涌。也许这就是命运,当初他不惜花费重金,给身边的十个亲兵都装备了这样的兵器,在今天居然发挥了作用。他们组成的箭头,竟然硬生生的冲破了秦军的防御。
一马当先的颜良也瞄上了这只部队,他眼中闪过一丝兴奋的光芒。从某些方面来说,他更愿意做一员武将,而不是整日里琢磨战术的智将,这也是他能从这次远征的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地原因之一。作为吕布身边地老臣子,他很清晰的把握住了吕布地心思,吕布不顾及那些虚名,不在乎他杀多少人。吕布的目的,就是让大漠再也不能威胁到中原。如果杀掉刘豹,匈奴大概会再次发生内乱吧!这样一来,帝国的北进计划无疑会减轻不少压力。
刘豹也发现了颜良,这个时候,他也顾不了许多了。杀了颜良,秦军不战自溃,自己的士兵,也不会继续损失下去了。
颜良和刘豹交马而过,颜良的毕竟是长柄武器,占了便宜。一招泰山压顶,险些将刘豹劈下马去,若不是刘豹身边的十个亲兵武艺不弱,又都拼死厮杀,刘豹没准真的会成为颜良军事生涯上的一块垫脚石。
正在两军嘶杀的如火如荼的时候,曼骞和魁头两路人马杀到,给已现颓势的匈奴兵马注入了一记强心针,让他们重新振作了起来。
颜良见了杀来的两路兵马,心头也不禁“咯噔”一声,敌人还是来了。他一声大喝,高呼道:“狭路相逢勇者胜,兄弟们,杀——”
这声音在充满喊杀声的战场上,并不能传递多远,但颜良的亲兵可不是那种四肢发达,头脑简单的人,他们齐声大喝:“狭路相逢勇者胜,杀——”如此传递,不过片刻,战场上到处都传递着秦军的喊叫,原本因为敌人援兵到来,而开始低落的士气一下子又提了上来。四万多人,在战场上舍生忘死的苦战。骑兵,已经失去了恐怖的冲击力,所有的人,都只能在小范围活动。这是一场硬碰硬的消耗战,谁先坚持不住,谁就会倒下。
颜良瞪着血红的双眼,狠狠的和敌人厮杀着。他在等待,等待援兵的到来。各路秦军彼此之间的距离应该不算远,如果他们完全按照计划行事,同时没有迷路的话,完全可以在自己希望的时间内到达。
庞德的部队人数并不多,为了追求速度,他只带了三千人马,而且是清一色的轻骑,用他的话说,既然要学习霍骠姚,那就要体现出部队突袭的能力,根本没有必要配备只适合阵地战的重骑兵。
根据前几天抓到的舌头提供的线索,他们的队伍,应该离曼骞的大营不远了吧!如果自己率军突袭的话,即使对方有一、两万人的部队,在有心算无心之下,应该也不是自己的对手。
副将武安国看了一眼地图道:“将军,我们抄的是曼骞右路,路程比颜将军要长一段。如果不出意外的话,颜将军将极大的吸引曼骞的注意力……”
庞德点头道:“你是说曼骞会集中兵力对付颜将军,导致大营空虚?我们应该加快速度,在两人分出胜负之前,抄曼骞的老窝?”
武安国点头道:“不错。所谓百足之虫,至死不僵。当年檀石魁纵横大漠,所向无敌。可见鲜卑人的强悍。我认为,即使以颜将军的勇猛善战,凭借手头的一万人马,未必能独自扫荡鲜卑。弄不好还会陷入窘境。将军抄曼骞的老窝,正可以解颜将军之危,况且抄没鲜卑王营,这是大功劳,单凭这一项功绩,将军的肩膀上,也应该再多一颗星。”
庞德眯起眼睛,没有说话,他在盘算。说实话,武安国的提议真的很好,如果真按照那样走的话,这个功劳着实不小。更何况这是按照原本制定的计划行事,也没有什么违抗命令的说法。只不过他总觉得有些不对头,似乎自己忘记了什么。
想得有些头疼的庞德拿起水囊,喝了一大口,从嘴角滑落的水珠一下子滴落到铠甲上。四散飞溅。他猛然间醒起一事,脱口道:“如果魁头和曼骞联合起来会怎么样?”
武安国低头不语,过了一会,才怪怪的道:“那颜将军就要倒大霉了。说不定不光有魁头,甚至有匈奴人。”
庞德闻言脸色大变,他猛的退后一步,警惕的看着武安国,手摸到了剑柄上,眼中露出了杀意,淡淡的道:“你都知道了?为什么不早说?”
武安国见庞德如此谨慎,不由得苦笑道:“我也是刚才才想出来的。我本来觉得单凭曼骞和魁头,即使两个人联合起来,也未必能挡得住颜将军的大军,但如果匈奴搀上一脚呢?我们一开始就错了,我们忘记了一个问题,因为劫掠队的存在,导致鲜卑和匈奴恨我们入骨。在一对一不是对手的情况下,他们必然选择联合,对抗我们。”
庞德脸色越来越难看,思索了好一会才道:“你说我们现在该怎么办?”
武安国沉声道:“放弃一切不必要的辎重,每人携带维持三天的干粮,依照原计划行事。突袭曼骞的大营。我们每个人有三匹马,如果不体恤马力,速度可以提高一倍。三天足以打个来回。如果曼骞选择逃避,我们也可以杀马为食物。撤退或者继续追击,都由将军决定。”
庞德没有说话,过了好一会才点头道:“传令三军,杀掉除战马以外的所有牲畜,各带三天干粮,突袭鲜卑王营。若有人胆敢迟误,杀无赦。”
武安国施了一礼,径自去了。
庞德看着武安国的背影,心中生出一股疑惑,这家伙的头脑转得好快,为什么会一直名声不显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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