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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少作家,想发表一部中短篇,都得废上九牛二虎之力。
光是写一写,短则几个月,长则好几年,完事儿想过下稿子,又得好几年。
就说路遥的中篇《惊心动魄的一幕》,从78年就开始创作了,一直到了80年,才终于在《当代》杂志上发表。
可见写稿子的坎坷。
然而江弦,也就是不久之前才提出的要再改改稿子。
就在这么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,就写出了好几部中短篇?!
先不说质量如何。
就论创作力的旺盛程度,放眼全世界那都极其罕见啊!
“爸爸~”
“哎。”
听到女儿喊自己,江弦站起身,歉意笑笑,“我去看看闺女。”
“你去、你去。”
等江弦一走,李景峰瞥一眼桌上的稿子,一脸的难以置信。
“社长,我不是在做梦吧。”
“这么短的时间里,就又写了好几部中短篇?”
“我就纳闷了,怎么的,他江弦的文采不要钱么?想怎么写就怎么写?想怎么用就怎么用?”
“.可能这就是写作的天赋,有些人生来就是适合写作的。”
韦君宜开口道:“你就说鲁迅先生,从1918年在《新青年》上发表‘随感录’,到1936年逝世前未完稿的《因太炎先生而想起的二三事》,那始终都保持着旺盛的创作力,这些人生来就是当文豪的。”
“鲁迅先生.”
李景峰从韦君宜的话里听出来点儿别的意味。
韦君宜虽然没有直接夸张的将江弦形容为鲁迅再世,但在他创作力的旺盛程度上,韦君宜认为是可以去追赶鲁迅的。
这已经是极高的评价了。
更别提她最后那一句,‘这些人生来就是当文豪的’,简直是直言不讳的指出,江弦这名作家一定能成就“文豪”之名。
“我先看看稿子写的怎么样。”
韦君宜捧过桌上的稿纸掀开,前面的部分还是《天局》,一看就没改动。
《天局》以“胜天半子”四字结尾。
“胜天半子”往后的半页稿纸,江弦一字未题,韦君宜翻至下一页稿纸。
这显然是一篇新的。
她看向第一行,那里写着的名字:
“《快马》!”
“没有人清楚快马一生。今天,当我捉笔写他时,仿佛又看见他那鹰隼般的、凶恶的眼睛。他老是那样瞪着人,手里还握一杆猎枪。你见过一次就再不会忘记他。善恶是非随着时间的流逝会淡化,而他这人却永远清晰地立在你眼前。这老头儿,他整个相貌就是一把锋利的小刀,几家伙便深深刻在你记忆的屏幕上”
只一段,韦君宜便看了进去。
快马不是马,是人,这个人叫快马。
他曾是返乡团的一员,那谁败了以后,返乡团就解散了。
快马过上了间歇性被批评持续性挑大粪的生活。
但无论别人怎样唾弃他,踢打他,他都如钢铁般坚硬的撑着,积攒着怨恨,也积攒着力量。
怨恨的原因可能有点儿荒谬:
快马有个老东家,是日本人的奸细,但是对快马有恩,但是老东家被八路砍了头,因此快马记恨上了八路,做梦都想给老东家报仇。
甚至听说反攻的时候,快马还来了劲儿,拉着别人准备起义,别人一听立马吓破了胆,将他赶出门去。
而快马之所以能留着命挑大粪,是因为对门的老奶奶放了他一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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