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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4章千年之前(上)
一千年前。
妖族的疆域还不属于妖族,这里建造着人类的国家。
强大的降妖师们在世上所有精怪妖鬼的体内下了封妖令,镇压住它们变幻无穷的本领,使它们为人驱使奴役,人族可以随意虐杀买卖它们而不必受任何惩戒,它们做着最辛苦低贱的工作,拿到的薪水却只能勉强维持温饱。
靠着它们的血泪付出,人族之中就连寻常百姓也能拥有自己的奴隶,过上富足的日子。
萧宝镜是生长在斗兽场外的一棵橘子树。
前来观看斗兽的达官显贵喜欢在她的枝桠上挂满彩缎,祈祷他们能押注成功大赚一笔。
经年累月她有了灵性,竟修炼出了自己的意识。
她注意到有个小男孩儿常常跑到树下抱膝而坐,对着垂落的橘子花呆。
小男孩是个妖怪,看起来约莫八九岁的年纪,狐狸脸兽耳朵,穿着破烂戴着脚铐,瘦骨伶仃满身血污,大约是斗兽场里的小奴隶。
他坐在那里,紧紧攥着稚嫩的拳头,竖着耳朵聆听斗兽场里的动静。
萧宝镜也想听,可她只是一个法力微弱的小妖,只能听见一阵阵潮水般的喝彩声,根本听不见斗兽场里具体在生什么。
她看着小男孩儿时而眉头紧锁,时而高兴地弯起狐狸眼,猜测大约是他很重要的人在斗兽场里参加比赛,毕竟那些达官显贵最喜欢看精怪和凶兽互相搏斗。
她打了个呵欠,迎着春风舒展开柔韧的枝桠。
纯白的橘子花簌簌跌落。
落在小男孩儿的鼻尖,像是停顿的蝴蝶,携着浅浅的酸甜香气,被他垂着眼睛轻轻吹去。
入夏的时候,萧宝镜结了一层薄薄的小小的青色橘子。
她终于见到了小男孩儿心心念念的人。
是个肩宽背阔容貌英俊的青年,衣衫褴褛浑身血污,也戴着沉重的脚铐,看得出来是斗兽场里身经百战的战士,赤裸在外的臂肌和胸肌异常漂亮健硕,阳光下泛着健康油亮的光泽感。
他抱起小男孩儿,笑道:“阿兄又赢了!再赢十场,阿兄就能攒够给你赎身的钱了!”
萧宝镜在夏风里歪了歪树冠。
原来这个青年,是小男孩儿的阿兄呀!
“阿兄是世上最厉害的战士!”小男孩儿搂住青年的脖颈,声音稚嫩而又坚定,“我最崇拜阿兄了!我要和阿兄一起回家!”
青年出爽朗大笑,狠狠亲了亲小男孩儿的脸蛋:“好,一起回家!”
一辆华美的雕花檀香木马车在橘子树后徐徐停下。
萧宝镜转动眼睛,看见侍女揭开桃粉色刺绣窗帘,对车里的姑娘低语道:“这个男人就是斗兽场里最骁勇善战的奴隶!公主您快瞧,他的抹额上镶嵌了二十二粒金珠,代表他赤手空拳打败了二十二头顶级凶兽,普通奴隶的抹额上能有一粒金珠就很了不起了呢!”
阳光穿透碧绿枝叶。
端坐在车厢里的少女杏眼琼鼻面若桃花,怀着几分好奇,小心翼翼地望向青年。
许是若有所感,青年看了过来。
四目相对。
少女一惊,眼波潋滟开春水般的涟漪。
她连忙以袖掩面收回视线,簪在髻旁的桃花凤钗金步摇却簌簌摇动,折射出碎粼粼的光芒,宛如一池摇曳的心旌。
从夏天到金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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