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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此,艾花、艾露两姐妹都对他很好。骆华不知不觉间,竟享了「齐人之福」。
几天后,骆华就照著艾花的话,在市区租了一层铺面,开一间士多,卖各式各样的杂货。骆华亲力亲为,艾花两姐妹协助他。
说也奇怪,骆华本是个懒虫,但自己开店子,却做得特别有劲。也许福至心灵,一个人转运了,便是如此;也许因为一对美丽的姐妹花在帮他,使他觉得工作蛮有意思。
骆华对顾客态度殷勤,对附近住家买罐头杂用品特价优待;一个电话来到,亲自送货,毫无怨言。
有一个客户是个「老处女」,名李歌,是个女股票经纪。其实也具中上之姿,不过年轻时眼高于顶,醉心追求学识,不把男人放在眼内,等到她想要男人时,别的男人都以为她具有怪癖,不敢向她追求了。今年她是三十岁,在西方世界,三十岁而未接触过男人,自然被目为「老处女」了。
骆华每次把罐头杂物送进她的家中,觉得这女人如此身分却要独居,很是奇怪,有时故意逗她谈谈话,对她的苦闷也有些了解。
事有凑巧,一天中午,李歌在外吃中饭,应酬顾客,喝了一点酒,回来时只觉心绪不宁。昨晚夜里看完的一部「热情小说」,情节在脑海中浮现出来……女主角给几个暴徒缚回家中,强褫了她的衣裳;男主角,他……李歌一想到这里便脸红心热起来。
她躺在床上,紧紧地拥著被褥,设想那被褥是个男人。
就在这时侯,骆华送货来了。
李歌望著这个高大健硕的男人……听说他与店内两姐妹都有染,也许他对女人有过人之处……心里不觉起了倾慕之感。
他故意躺在床上,作出呻吟之声,骆华走过来看她:「怎么,病了?」他见李歌的脸热得通红,的确似在发高烧。
李歌故意作著嚷语:「呵……呵,不要近我,我怕……我怕……救救我……」她把骆华抱紧。
骆华见她衣裳敞开,娇喘细细,酥胸半露……只要是稍有姿色的女人,在这种情景下,都是动人的。
「救我,救我!」她仰起红唇仍作「呓语」,半闭眼睛,脸颊几乎碰到骆华的胡髭。
骆华不是柳下惠,这时刻,也难以抑制了。
于是,他和李歌作了鱼水之欢。
李歌表现得十分兴奋。虽然她是个卅岁的女人,但她对闺房之事,似懂非懂,一切仍与女孩子无异,要靠骆华的指引。在骆华「循循善诱」之下,她终于尝到人生最大的快乐。她的痛本来就是装出来的。在和骆华亲热之后,她便快活得像马儿一般。
「今天我才真正尝到做女人的滋味。」她叹一口气说。
「你本来是一个可爱的女人。」骆华笑道:「可是你以前不让你的香气散发出来。」
「谢谢你这偷香的蜜蜂!」她含笑地把头埋进他的怀中。
自此,骆华天总要往李歌家中「送货」一次。
李歌很感激他。她觉得骆华待她恨好,却无以为报。一天,便对他道:「你有兴趣在股票市场投资吗?」
「我一窍不通。」骆华笑道。
「没有关系,在这方面我比你懂得多,让我教你吧。」李歌含蓄她笑道。
她把股票买卖的常识,约略地对他解释,最后还给他一个优厚的条件,他只要说一声「买那一只股票」便行,不必真正交付按金,可由李歌代为垫付。
就是傻瓜也知道,李歌这种做法,等于是送一份「大礼」。骆华怎有拒绝的理由?
选什么股票,骆华自然也不知道,一切由李歌代劳。等于用李歌的钱替他买股票,赚了钱却算是他的;如果蚀了,李歌又怎好意思要他的钱?
也许骆华真是行运之时,李歌代他选中的一只半冷股票,在一夜间忽然大涨。两星期后,为他带来三千镑的净利润。
他决定以利叠利,继纸买下去。
自从赚了钱后,他对股市的兴趣也大了,向那些来店购物的街坊们,大谈投资之道。有些主妇,受了他的游说,居然也动了心,托李歌代她们买些股票。
李歌见骆华有这种口才,非常高兴,建议骆华放弃他的「士多店」生意,来做她经纪行的合夥人(其实,她心里是想多接近他)。
骆华答应了,士多店子交给艾花姐妹料理,他自己便迈进一步,向上流社会进军。
虽然他在李歌的公司中占的股份是那样微小,但李歌给他一个「合股人」的名义,对外称「董事经理」,外人对他亦肃然起敬。
骆华没有一般生意人的习气。说话生动,又善饮酒,与顾客相处,不论男女,十分相得。因骆华之加入后,经纪行生意蒸蒸日上起来。
李歌自然十分高兴,她在写字间增设一个秘密套房,外人完全看不出来,她和骆华一按书桌的一个按钮,墙壁上便有一扇门打开,通进一个小卧房,他们下班后便在里面肆意温存,直到夜晚,骆华才回去家里。
常来光顾的有一个富翁叫侯伯端,年已七十,但对股票投资依然有兴趣。他年纪老迈,说话慢吞吞的,出入数字常常计算错误,李歌公司的职员都不爱为他服务。
骆华却福至心灵,对他特别好,代他办理买卖股票手续。有时候,骆华自己买进了平价货,虽然市场上已涨了价,骆华依然照原价让给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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