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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旁人都好说,但耶尔腾是一匹狡猾的野狼。”季燕然拧开水囊,“他想要的利益,与大梁的利益永远相悖,怕是劝不服。”
云倚风喝了一口,皱眉:“怎么装着酒?”
“是掺着酒的水,能暖身子。”季燕然道,“多喝两口,晚上我再抱着你,就不冷了。”
江凌飞与李珺恰好路过,两人先是微微僵了一下,而后便不约而同的加快了脚步。
什么都没听到啊。
大庭广众的,真是。
若说耶尔腾对于阿碧的宠爱,是晃眼地摆在明面上,引来众人非议,那么萧王殿下对于心上人的顾惜,便是藏在每一处细节里,唯有一人才会知道。装衣物的箱子里垫着软绸、放着熏香,光寝衣就带了十套,旁人的睡袋顶多填些棉花驼绒,只有云倚风的是用芙蓉羽,又暖又轻,里头还多缝了一层最软的云柔锦,躺进去后,便像是跌入了被阳光晒过的云里。连玉枕也是家里用惯了的,季燕然替他将头发散开,道:“我发现你睡觉认枕头。”
云倚风疑惑:“是吗?我自己都没发现。”
季燕然吹熄了灯,又捂住他的耳朵,将帐篷外的嘈杂声与风啸减弱几分,哄道:“这样就像在家里了。”
云倚风将脸埋在他怀中,低低“嗯”了一句。
暖和极了。
隔壁帐篷里,李珺裹着棉被,冻得瑟瑟发抖。反正也睡不着,便开始胡思乱想,一双碧色的眼睛却始终停留在脑海中,挥之不去,过了半晌,他突然惊慌地扑向帐篷另一头,问:“该不会是中了摄魂术吧?”
江凌飞连眼睛都不睁,抬手一拳:“滚!”
李珺捂住鼻子,蔫蔫躺回睡袋。
嘤。
而这漫长的黑夜,对于夜狼巫族来说,才是每一天的开始。
他们的房屋是用巨石垒砌,远远看上去,像一只又一只怪异的野兽,突兀地生长于荒漠中。
两个男人正面对面坐着,一个是夜狼巫族的族长毫猛,另一个是红鸦教的教主,没有名字,自称凫徯,代表着远古的杀戮与战争,对外亦是蛊惑人心的“灵神”。
“十三部联合季燕然,大概再过月余,便能抵达沙草荒丘。”凫徯问,“族长可有想清楚,要如何应对?”
“我已经等他们很久了。”毫猛恨恨道,“大梁的黑蛟营,鼎鼎有名的萧王殿下。对了,还有云珠部落的银珠,她的丈夫杀了我的妻子,我便要杀了她偿命。”
外面亮起了火光。
一群又一群的人走出房间,如一群又一群的蚂蚁,争先恐后地跪在地上,开始了每一天的祭拜。他们恐惧这漫长的夜色,就如同恐惧即将来临的末日,嘴里喃喃念着听不懂的咒语,将额头紧贴于冰凉的荒地,战战兢兢期盼着能在最后一道天雷降临时,得到灵神庇佑。
荒诞,却又触目生寒。
……
因战场远在沙草荒丘,所以边境百姓的生活并未受到太大影响。依旧放着牧,唱着歌,跳着舞,游走于村镇之间的货郎们,也总会挑一些稀罕货,比如此时此刻,面前这把两尺长,七八寸宽,上头绷了五根弦的乐器。
“它就是凤栖梧!”货郎操着一口不流利的汉话,斩钉截铁地说!
“原来就是这玩意啊。”李珺恍然大悟,爽快道,“行,买了!”
并且在茶棚歇脚的时候,献宝一般送给了云倚风。
所有人都沉默了。
李珺本是好意,他记得当日那句“可惜没带凤栖梧”,便时时惦记着这件事,遇到村镇时总要问一句,苍天不负有心人啊,今日总算问到了。具体对话是这样的——
“小货郎,你这有凤栖梧吗?”
“啥?”
“凤栖梧,一把琴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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