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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孤鸣也拔好了毛,马小野便将野鸡接过来,放在火堆上烘烤。
听了他的描述,夜孤鸣也大致的了解了这个世界的情况,说道:“如你所说,这世界同时存在着三种文明,大荒境远古文明,中陆正常人类发展文明,而南方是修仙文明。”
“是啊,我离开大荒境后,游历了中陆诸国,遇到不同的种族,看到了不同的风景。现在我回来这边看一眼大荒的风景,然后就准备去那冰天雪地的北境看看。”马小野看向天上的北极星,眼神中满是憧憬。
夜孤鸣好奇道:“为什么要去那个地方,而不去被誉为人间仙境的南方?”
马小野说道:“因为我喜欢苦尽甘来这个词,我相信只要我吃够了苦头,最后一定会苦尽甘来的。”
“比如我喜欢吃鸡腿,但我每次都是把整只鸡其他部位的肉吃光了后再吃鸡腿,那样我才会感到满足,满口留香。”
“所以接下来我打算先去北境,然后去西边的大沙漠,最后再去南方。只有踏过了地狱,才知道何处是天堂。”
听了他的话,夜孤鸣摇头笑道:“我和你正好相反,我看你挺喜欢诗句,那我就再教你一首诗,你且听好!”
见夜孤鸣又要诵诗,马小野便满怀期待的看着他,洗耳恭听。
夜孤鸣清了清嗓子,站在篝火前,朗声道:
“君不见,黄河之水天上来,奔流到海不复回。
君不见,高堂明镜悲白发,朝如青丝暮成雪。
人生得意须尽欢,莫使金樽空对月。
天生我材必有用,千金散尽还复来。”
听完夜孤鸣朗诵这首李白的《将进酒》,马小野露出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,因为他从未听过这样的诗句。
这一夜,老马在二人身旁小歇,而二人坐在篝火旁,吃着野鸡肉,谈着未来的人生方向。
然而,这看似平静的夜晚却暗潮涌动。
就在这条路的一里外,一群身穿异装手持弯刀的人气势汹汹行来。
这群人的表情都很凝重,并都带着视死如归的眼神。
而在这群人之中,唯有一个瘦小的身影显得格格不入。
她以为自己女扮男装没人发现,却不料别人早已对她的身份心知肚明。
她现在很得意,连身边的这群人都能骗过,就觉得自己的伪装术又精进了许多。
“大家先停一下。”走在最前方带领这群人的头领忽然停下脚步,摆了摆手让所有人都停下来。
这名头领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,和这群人一样,都是腿附铁甲,身披兽皮,手持弯刀,头戴钢盔。
他看了这群人一眼,在看到她的时候眼神稍微停滞了一下,便一扫而过。
“此次,我等任务艰巨,不能出任何差错,接下来诸位务必谨慎行事,不要有丝毫马虎。”
头领嘱咐了众人一句,便挥了挥手继续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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